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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小客路口未禮讓救護車 左營警依法舉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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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吳文隆  廖銘瑞/高雄報導

有關本日網傳影片,於113年5月4日18時12分在本轄自由三路、孟子路口有自小客車未禮讓救護車一案,經查違規地點為本分局文自派出所轄,且已接獲民眾提出檢舉。

左營文自派出所所長蘇瑋傑。

經檢視影片內容,自小客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2項「聞消防車、救護車、警備車、工程救險車、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,不立即避讓者,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六百元罰鍰,並吊銷駕駛執照」之規定,警方針對違規部分,已於5月12日依法製單舉發。

左營分局呼籲,駕駛朋友行經路口時應減速慢行,禮讓行人及救護車,以免發生交通事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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