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2
記者鐘誼庭/高雄報導
苓雅分局於4月18日22時36分許接獲通報車禍,需要警方協助,警方遂派員到場。
經瞭解,係鄭女(86年次)騎乘重機車、盧男(56年次)駕駛營小客車,同沿中山二路北向南行駛,於上述案發時、地,鄭女重機車頭碰撞盧男車尾致肇事。
本案警方到場後,雙方自行和解,無須警方協助。
苓雅分局呼籲,警方將持續宣導相關交通規則及安全駕駛觀念,並針對各項嚴重交通違規行為加強取締告發,以維護市民交通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