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ome 衛農勞內 最後方駕駛未保持安全車距,追撞到前方發生交通事故

最後方駕駛未保持安全車距,追撞到前方發生交通事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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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吳文隆  廖銘瑞  何文勝/高雄報導

3月31日凌晨2時20分許,自小客車駕駛王男(28歲)沿著中華三路北上行駛至靠近光復一街口時,原欲打算左轉,惟見該路口有禁止左轉號誌後欲改持續直行。

自強所所長陳湧介,自錄a2交通事故(無酒駕)說明。

後方三輛營小客車(駕駛林男,50歲、許男,58歲、駕駛洪男,41歲)均減速停下,惟最後方之白色自小客車駕駛王男(34歲)未保持安全車距致追撞到前方三輛營小客車 。

後再往對向車道與另一輛南下直行營小客車(鄭男,38歲)發生碰撞,本起交通事故中僅王男(34歲)有輕微挫傷,經救護人員送往大同醫院檢傷救治。

本起交通事故自強所獲報後立即實施交通管制,並通知清潔隊與拖吊車到場處理,已順利在4時00分清除完畢,使交通恢復正常。

新興分局呼籲,民眾駕車請保持安全車距,以利當前方車輛有異狀時可即時反應,避免發生碰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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