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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廖銘瑞 吳文隆 何文勝/屏東報導
屏東縣東港籍「振銘洋368號」漁船7日停泊在模里西斯港口整補時,台籍李姓船長遭多名印尼籍船員圍毆,導致全身多處見血、左眼腫脹,甚至遭逼下跪道歉,立委蘇清泉表示,政府應依法制裁後,再予以遣返。
蘇清泉說,台灣遠洋漁業,每年為國家拚入數百億元外滙。而李姓船長是優秀的屏東子弟,長年奉獻在遠洋漁業的第一線,值得國人愛惜,也值得國家給他充分的保護。
蘇清泉呼籲政府,一定要盡到保護產業,保護國民的責任,漁業署說法:「如果查明毆打船長屬實,將禁止涉案船員受雇於台灣魚船」,這樣的說法太消極。敦促政府,動員檢調系統,配合國際法律專家,研議依法制裁後,再予以遣返。
在人權原則下,除了注重外籍漁工人權,也不可忽視台灣本籍漁業從業人員的人權,因此本案除牽涉到民事責任與刑事責任,未來也有待政府與專家持續關注,在國際人權基本原則下我遠洋漁業的相關法律主權問題。
台灣遠洋漁業,主雇之間的衝突事件,層出不窮,政府應予專案處理,除針對問題提出對策,並給予以預算支援,加強船隻作業的法律規範與倫理教育訓練,以期減少類似不幸事件發生。
圖:立委蘇清泉說明如果查明毆打船長屬實,將禁止涉案船員受雇於台灣魚船。(蘇清泉服務處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