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5
【記者廖銘瑞/湯金華 高雄報導】三民第二分局陽明派出所副所長陳瑞茂、警員張家菱於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時,接獲110通報表示有民眾在三民區陽明路468號稱其機車遺失,員警立即趕赴現場,眼尖地在約70公尺外找到該部機車,民眾大讚警方銳利的鷹眼幫她成功尋獲車輛。
經了解,彭姓婦人(65歲)表示其至陽明早市買菜,將機車停放於路旁,購物結束欲騎車返家時,竟發現機車不見了,慌張不已才打電話報案。值班警員在了解完整件事情後,冷靜沉穩地詢問車輛的相關資料,先是核對車牌號碼,一查發現婦人所報的機車車牌號碼資料不符,且車輛狀態也遭報廢。後再耐心地詢問幫助婦人回想,原來是婦人將前後英文字母與數字記反了。另查詢拖吊紀錄確定該車並非違規而遭到拖吊,再請巡邏員警前往婦人所稱地點陪同仔細巡視,不一會兒,巡邏員警就在附近約70公尺處尋獲。彭姓婦人才驚呼一聲地說自己記錯停放機車的位置,幸好有警員如鷹眼般的銳利眼光查看,確認自己的重機車並未遺失,只是因自己的粗心大意而遺忘停放位置,心中有如放下一顆重石般。彭姓婦人對於因自己迷糊而讓警方奔波找尋機車感到抱歉,也對警方迅速機警的處理態度深感謝意。
警方呼籲民眾,停放機車時要記住相關位置或是特殊標記,也可以將機車停放位置拍照來喚醒記憶,並記得上鎖及取下機車鑰匙,以確保愛車安全。
圖:彭姓婦人對於因自己迷糊而讓警方奔波找尋機車感到抱歉。(三民第二分局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