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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吳文隆 廖銘瑞/高雄報導
影片中並未接獲相關報案及檢舉紀錄,次查本案係發生在10月28日05時36分三民區建國三路157號前,影片中行為人涉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4款「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、追逐、嬉遊或坐、臥、蹲、立,足以阻礙交通」(可處新台幣500元罰鍰)。
影片中並未接獲相關報案及檢舉紀錄,次查本案係發生在10月28日05時36分三民區建國三路157號前,影片中行為人涉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4款「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、追逐、嬉遊或坐、臥、蹲、立,足以阻礙交通」(可處新台幣500元罰鍰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