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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吳文隆 廖銘瑞/高雄報導
7月11日13時15分,前鎮分局接獲苓雅分局勤務中心轉報,稱有民眾檢舉臺南槍擊案主嫌藏身前鎮轄區三多三路某營業場所。
前鎮分局偵查隊隊長 陳正威 說明
經苓雅分局與前鎮分局警力大約10名前往查處,警方為求慎重,現場致電報案人表示:係「神明」指示主嫌藏身該處,後續警方入內調查,並無發現任何不法情事,全案確認為烏龍報案。
當事人涉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,可處拘留或新臺幣12000元以下罰鍰。
苓雅分局與前鎮分局警力大約10名。
前鎮分局說,當事人涉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,可處拘留或新臺幣12000元以下罰鍰。